我所作为管理人参加广西南宁迪美礼品包装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0-06-22
2020年6月18日上午,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的召集下,广西南宁迪美礼品包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举行。

△图为会议现场
2019 年 11 月,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指定我所担任广西南宁迪美礼品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我所接受指定后,根据本案的复杂程度、工作量大小,指派高级合伙人梁盈盈律师作为管理人的负责人,并指派潘宝尚、陈惠艳、黄恩念、唐成、赵竹君、刘梦雪等6名律师作为管理人工作组成员,负责本案的破产清算工作。
针对该公司停业已久、部分财税账册丢失的状况,管理人工作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紧密的破产清算工作计划,有条不紊的完成如下工作:接管现有财产、清收对外债权及投资、追收对外债权、完成资产审计及评估、梳理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对债权申报登记造册。
在管理人工作组的精心筹划下,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按照议程逐项进行,在会上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并由债权人通过《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广西南宁迪美礼品包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广西南宁迪美礼品包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各项方案。

△图为会议现场
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不仅获得了人民法院及债权人对管理人工作组的充分肯定,也为我所办理破产清算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
万通律所